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2-08 09:53:48 阅读量:664
为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任务需求,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知识、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水平,根据市纪委监委相关要求,建立此制度。
一、学习时间
每个工作日下午下班前的最后一个小时为集中学习时间。
二、学习对象
委机关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县聘人员、临时借调人员,司机除外。
三、学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党史、宪法、监察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决策部署要求其他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
四、学习形式
以室(部)、临时审查调查组为单位,借助理论书籍、上级文件、党报党刊、纪检监察报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微信客户端以及省、市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客户端等载体,每天统一学习内容,不定期开展集中研讨、测试,确保学习效果。
五、学习纪律
各党支部、党小组要严格学习考勤,专人签到、记录,每名同志要根据学习内容认真规范抄写笔记,切实做到真学、深学、细学,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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