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纪委监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1-08-20 11:52:06 阅读量:1970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县直工委批准,肃宁县纪委监委总支部以及下属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巡察办党支部于2021年8月6日分别组织召开了党员大会,以差额选举的形式选举产生支部(总支部)委员会委员。随后,总支部以及下属三个党支部委员分别召开了委员会会议,以等额选举的形式选举产生了总支部书记、副书记以及各党支部书记。
党总支书记:孙建辉;副书记:高冲霄;委员:曾文淑、孙耀星、白凌云、郭向亮、赵蕾。
第一党支部书记:孙耀星,委员:李亚宁、孙志强。
第二党支部书记:白凌云,委员:李康、杨天慈。
巡察办党支部书记:曾文淑,委员:宋红星、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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