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8-31 10:42:30 阅读量:816
中国共产党肃宁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月31日召开。出席会议的县纪委委员31人,列席209人。
县委书记颜世东出席全会第一次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县检察院主要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全会由中共肃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颜世东同志的讲话精神,回顾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9年任务。审议通过了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宋国峰同志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忠诚履职尽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三年再造一个新肃宁”提供坚强政治保障》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颜世东同志的重要讲话,紧密结合肃宁县实际,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扎实有效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体现了县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政治担当和坚定决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刻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过去的一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全会强调,2019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和县委的安排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八个新成效”为目标引导,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协助党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为“三年再造一个新肃宁”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取得新成效。坚持边实践边学习,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守初心使命,改造主观世界,加强教育培训,注重成果转换。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坚持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取得新成效。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大气污染治理、节能减排、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举措情况加强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只喊口号、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持续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强化精准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
(三)健全监督体系,完善体制机制,在扎实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上取得新成效。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县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抓紧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
(四)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监督触角,在强化监督第一职责上取得新成效。聚焦政治生态变化,聚焦薄弱环节,聚焦重点监督任务,开展下沉监督。强化日常监督,强化派驻监督,强化督促指导,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深化“动态清单式”监督,进一步提升监督责任清单针对性、时效性,巩固可量化、可考核的监督模式。充分发挥基层纪检委员监督作用,总结推广我县农村纪检委员“六步清单法”监督运用机制,真正实现基层监督全覆盖。
(五)深化政治巡察,注重成果运用,在推进巡察监督上取得新成效。通过开展常规巡察,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把巡察工作与净化政治生态状况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加大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查处力度,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沟通配合做好上下联动,探索推进县委巡察工作向村(居)延伸。
(六)减存量、遏增量,着力在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上取得新成效。坚持靶向治疗,精确惩治,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典型案件,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强化查办案件综合效果,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实效性。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取得新成效。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对省委、市委、县委民心工程推进的监督,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深化“一案三查”,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坚持不懈、化风成俗。动态分析和掌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加强对政治生态的研判。
(八)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按照从严从实的要求,在锻造纪检监察铁军队伍上取得新成效。带头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持续抓好组织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和纪律建设。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努力建设一支经得起磨砺、顶得住压力、打得了硬仗的纪检监察铁军。
全会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主动对标对表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抓落实上,充分发挥专责机关作用,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精准性、有效性,坚持群众路线,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继续发扬夙兴夜寐、激情工作的敬业精神,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全会号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三年再造一个新肃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分享到:
©中共沧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沧州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0010796号-2